分居三年算不算自动离婚?

2024-11-23 23: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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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回答2:

任何情形下,都不能自动离婚。离婚有且仅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协议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第二种: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都需要在双方参与(缺席判决的除外)的情况下,才能在行政部门(民政局)或司法部门(法院)处理下,最终离成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

回答3:

离婚只能去民政局或法院诉讼解决;法律没有分居x年自动离婚的说法!

回答4:

即使名义上没有离婚但实际生活中已经离婚了。感情需要日久天长相濡以沫地爱情滋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的分居(战争,服兵役),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呢?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