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被告可以戴刑具。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警务保障规则》第16条规定,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应当为被告人解除戒具;对于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和有迹象显示具有脱逃、行凶和自杀、自残可能的被告人,可以不解除戒具。但在实际审判中,很多法院出于安全考虑,不会给犯罪嫌疑人解除戒具。
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