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job description,是指职位描述,是其缩写。一般在招聘中,最常用到的意思就是岗位介绍和工作职责描述的意思。
扩展资料:
JD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名称、工作职责、任职条件、工作所要求的技能,工作对个性的要求也可以写在工作说明书中。工作说明书描述的对象是工作本身,而与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无关。
为什么要写JD:
人员管理:便于员工理解职位所要求的能力、工作职责、衡量的标准,让员工有一个可遵循的原则。便于上级对员工进行考核。工作说明书就是衡量标准。
绩效考核:工作说明书使绩效考核有章可循。
招聘:比如要招一个部门主管,首先就要了解这个职位需具备哪些条件,要写一个招聘申请表,给人力资源部来安排,这些职位的要求都可以参照工作说明书来做。
培训:在做培训需求调查或培训课程设计中,易于理解这个职位做哪些工作以及职位之间的差异。
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经理和一线经理在进行交流的时候,或在做人力资源规划的时候,也要用到职位说明书。所以说职位说明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石。
JD在美国的原名,起先和欧洲一样,叫做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即Bachelor of Law。后来因为希望反映出和美国
其他专业人士相同的地位,才改称JD。美国的法学院由于必须要有四年制本科大学的学位才能申请,攻读又要再花三年,因此JD学位相当于七
年制的本科学位,应当译作"法学士"。
法学领域的硕士学位称为L.L. M.,一般最多一年就可以毕业,多半是为外国持有法律学位的学生所设,台湾的吕副领导秀莲同志就是在哈佛花
了几个月拿的这个学位。所以她经常自称"哈佛法律硕士"。
法学领域的博士学位称为J.S.D.(Doctor of Justice Science),一般译为"法学博士"。
llm与jd相对,都是美国学位的一种,前者只学一年,专攻某一方面的法律,但不能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除了在少数几个州以外,而后者学三年,详细学习美国的法律,可以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但是学费是前者的N倍,而且很少有奖学金。
前者必须是已经有法律学士学位的人才能够报考,只须提供托福成绩,后者不受学位之限,但是要提供LSAT成绩。
补充:
job description ,简称JD,意思是:职位说明 或者工作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