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劳动法支付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接受也不仲裁,公司怎么处理

2024-12-26 0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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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只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和劳动者协商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回答2:

首先了解员工不接受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公司已经按劳动法给予了补偿。那么公司已经履行了自己的法律责任。如果员工的不接受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