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结束。唐代开始以“金榜”公布名单。古代科举考试的结果主要通过“放榜”、“昌榜”的形式公布,这也是成语“金榜题名”的由来。放榜是通过张贴榜文的形式公布考试录取结果。昌榜,也即唱榜,其实也是张榜题名、昭示天下的一种“揭榜”形式。
最为隆重的揭榜仪式是由皇帝亲自唱名,宣布殿试结果。
张榜公布后,对于金榜题名者,国家还会贴心地送上“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素绫为轴,帖以金花”,称为金花帖子,专门有官方护送,敲锣打鼓,极为隆重,以示对读书人之礼遇。
朝廷把中状元的名字刻在金子做的牌匾上。
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