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既然没有结婚证就不符合婚姻的法定要件。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有权要回彩礼
不用赔偿吧,毕竟你们在一起两年了,你可以让他赔偿你的青春损失费,他要是无理取闹,你可以反告他强奸罪,看他态度怎么样?要是好说,你就好做,要是不讲理,你也可以不讲理啊,至于解除同居关系,只要一方离开,就自动解除了,没必要那么麻烦,
,男方这样说,应该不想分开,你们之前干嘛不办结婚证
凭啥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