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过最后判案的是法官,具体如何判,没法给您准确的答复,您只能结合法条,陈述事实,尽量给自己多争取有利的条件,从而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且您孩子都这么大了,您也不需要太担心的。
会尊重孩子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