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你可以去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要住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