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校长是副部级。985高校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等32所高校的校长或书记为副部级的级别,也就是六至十级;
我国的行政级别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个级别又分为正副职。
1、国家主席与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四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八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六至十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八至十三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十至十五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十二至十八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十四至二十级。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2000年增加7所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行政级别为副部长级: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大学,
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校长是副部级别。
中国大学分三类,第一类即所谓的国家级重点大学,其中又有三十一所大学是国家确定的副部级高校,这些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副部长级。
与其他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任命方式不同,以下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命要经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的任命程序,以体现国家对这些学校的重视。
这些高校的其他层次和级别不变。
高校行政级别是指在中国大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不同而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下面所说的行政级别是指高校校长(党委书记或者院长)的行政级别,这是在中国大陆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2010年6月6日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规定,高校将取消行政级别。
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中国大陆有三十二所高校行政级别都为副部级,其中加上了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
地域分布
北京市(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市(2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东北地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陕西省(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市(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省(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省(2所)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安徽省(1所)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
广东省(1所)中山大学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
四川省(1所)四川大学
重庆市(1所)重庆大学
山东省(1所)山东大学
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校行政级别
武汉大学校长是副部级别。
中国大学分三类,第一类即所谓的国家级重点大学,其中又有三十一所大学是国家确定的副部级高校,这些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副部长级。
省部级副职:(四级干部)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副部级,副校长是副厅级。如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调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