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二级保护动物需要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委托同级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动物园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许可证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印制。
第二十四条 收购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提出,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依照前款规定经核准登记的单位,不得收购未经批准出售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第二十五条 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对本法第十条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时,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野生动物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专用标识。
第二十九条 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养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办那些手续如下:
1、向当地林业局申请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材料: 个人申请、填写《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个人证件、 种源合法来源 证明 、可行性报告。
2、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明。
3、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环评报告。
二级保护动物,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养保护动物
凡是要养保护动物必须要办<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
要到林业部门来办理,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要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去办理。省林业局审批同意,发给驯养许可证,你才能驯养。否则是违法的。所以养动物也不是随便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