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我不赞成对簿公堂。至少不要在老人在世的时候为了赡养老人对簿公堂。
我认为比较明智的做法是找一个时间把家人聚在一起,要求其他兄妹按月出一些赡养费给老人家。
首先大儿子常年赡养老人和老人共同生活,明确的或者暗示自己不愿意和老人共同生活,反而会让自己变得被动,被老人知道的话可能反而变成被告等等。同时这样对老人今后的生活也不好,倘若是在体力不济,可以考虑要求兄弟姐妹共同出钱雇保姆。但是经济上一定不能放过其他儿女,按照法律规定所有成年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我建议是找个机会和其他子女一起,再邀请至少两位邻居或者朋友,谈话的时候记得备上录音。商量的方案就两种:第一是由大哥以外的人支付老人的生活费,大哥继续赡养老人。第二是兄弟姐妹包括大哥共同支付老人的生活费并出钱雇佣保姆,但是与大哥共同生活。
可以斟酌是否和老人打招呼:倘若和老人一说,老人赌气离家,那并不是好事。私下里解决说不定更好。
协商成功与否并不重要。因为一共有5个兄弟姐妹,一般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兄弟姐妹可能在谈话时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一是兄弟姐妹可能明确的表示照顾老父亲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能有一个或者两个人同意支付部分赡养费,那也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了,同时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那部分人。完全可以等老人去世以后再追究他们的责任。
倘若各方相安无事,老人过世分遗产的时候,如果没有遗嘱,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多分遗产。而在谈话录音里明确表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只要他无法证明自己履行了赡养义务,会少分或者无法分到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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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这样也只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了,但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大儿子确实赡养老人多年,现已有心而力不足了,同时还要有其它子女没有进到赡养义务的证据。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只要你的正确充分,肯定会胜诉的。
先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平均负担赡养费用.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一般可以先协商 不成的话起诉
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