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在一私营企业中打工,企业未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因企业未能提供适当的安全环境,在工作时触电受伤(以前也曾发生过漏电事情,但无人受伤,老板也一直未进行任何处理),现评定为八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八级伤伤残只能赔偿31个月本人工资,大约只有5-6万。由于他本人是城镇户口,由于果按侵权责任法,按湖南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概在10万左右,因此想适用侵权责任法而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理由有二:一方面企业未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此次受伤害事件是工伤和侵权竞合(因企业原因触电受伤,且非操作失误受伤,应由老板承担全部责任),不知各位有何看法,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