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司上班快一个半月了,现在还在试用期 ,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在继续在这儿上班了,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是公司不想我走,不批准我离职,还说如果我实在是要走,就找我赔钱,开始他们要我赔偿3000,之后又说从我工资里面扣,差不多他算出来也要让我赔偿1300,说是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是在对我培训,我要赔偿他们这期间的培训费。 ,也没有签过什么保密协议和培训协议,而在进公司前他们根本也没有和我说过什么试用期间对我培训走人是要赔钱,试用期满15天就要在公司干一年,满20天就得干上两年类似的话,现在他们见我要离职,就说出这些话,还说这些都是进公司后默认的,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还有就是,我们同事让我不要理会他们,直接这个月工资拿到了就走人,我觉得我有点不放心,因为公司那边给另外的同事放话说,如果我是这样拿到工资就走人,他们就要上法院起诉我,让法院来找我赔钱,您说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