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关系属于血缘关系,也是法定关系不能解除。
如果是与亲生父母解除母子、父子关系,不能解除;如果是与养父母解除关系,可以通过协商或到法院起诉的办法解除。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要解除母女关系很容易,但是没人会教你支持你这样做的,法律上的关系可以解除,但是你身上流淌的血缘关系是永远也无法解除的。你妈妈可能很不对值得你去恨,但是不至于要断绝关系来逃避今后的赡养,这关系到你的道德人品问题。你的学费可以通过国家的助学金或助学贷款来解决,或者你完全可以边打工边上学来完成你的学业。要记得心里有恨的人自己也不会快乐,要试着去原谅你恨的人。
法律上不支持你断绝母女关系的,她再没有对你尽义务,你去法院告她,也许严重的,可以判她遗弃罪。但是你成年以后,她老了,你还得尽你做女儿的义务,一样她可以起诉你 ,判你遗弃罪的。母女关系法律上是永恒的,不能解除的。
不可以。
母子关系,是以母体作为新生命孕育孕养诞生的血 肉亲情关系,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自然生态基础规则。
因此,解除或割断母子关系,势必会动摇和破坏人类生态环境的生存基础。
就算您在舆论形式上解除了母子关系,但血脉亲情依然存在,这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依然遵循了自然生态环境规则而规定了,父母拥有抚养监护子女的责任义务、子女具有赡养维护父母的责任义务,促使人们承担与行驶对社会生活的责任义务和安定和 谐社会生态环境。
……
所以,我们不能在实际上割断母子的亲情关系,只能通过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努力,去争取实现母子不融洽关系。得到有效而妥善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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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咨询律师获得司法方面的帮助,充分地利用法律杠杆作用的原理,使之偏离母子轨道亲情关系回归正道。
2,咨询心理学专家寻求思想意识方面的帮助,通过心理学辅导,逐渐的调整修复心态意识化干戈为玉帛。
3,咨询人大相关机构提供可操作的社会情况调整工具,从根本上解决叛逆期问题。
你是大二的学生了,怎么不懂母女关系是血缘关系,是永远断绝不掉的。你的母亲十月怀胎生下你,本身的生育之恩你也是无法报答的。没有她怎么有你?再说你的母亲,并没有供你上大学的义务。还是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