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弃子女 还能要求子女赡养吗

2024-11-30 14: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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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出生后,她的父母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将小莉丢弃。小莉七岁的时候,一对夫妇通过民政部门收养了她。现在,小莉已经大学毕业,并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前不久,小莉的生身父母找到小莉,要求小莉尽赡养义务。小莉拒绝了,小莉的生身父母便将小莉告上了法院。他们的理由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一 项法定义务,而法官说小莉对她的生身父母已没有赡养义务。 据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分析,首先,小莉的养父母通过民政部门将小莉收养,完全符合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养子女和生身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小莉对生身父母已没有赡养义务。小莉可以不赡养她的生身父母不是因为他们对小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是因为小莉已和养父母因收养而建立了新的父母子女关系,而这种父母子女关系受法律保护,并要求子女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小莉对养父母的赡养才是一项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