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费吗?

2024-12-17 2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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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产前检查费用并不属于生育保险报销项目,是不能进行报销的。

生育保险报销范畴为生育时的医疗费和计划生育的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并不在其中。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回答2:

可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 婴儿出生证。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1. 医疗费用申报单;

  2.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 本人的病历本;

  5. 生产收费原件;

  6. 费用明细单;

  7.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回答3:

还有产前检查费具体是如何报销的? ------ 小于帮您问了: 小于, 您好: 用人单位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等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 (三)采取除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措施的费用; (四)实施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的费用; (五)治疗本条第二款范围内的并发症的费用。

回答4:

有生育保险,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回答5:

生育险可以报销产检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