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章程中,要明确约定: 各股东按如下比例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加注册资本优先认缴权、转让出资时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甲按10%行使股权,乙按90%行使股权. 并且在章程中去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权转让时,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等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