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隶属关系一般指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指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12404-90)填写
1、中央属: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属: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地区属或 市属: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4、县属: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5、街道属: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6、镇属: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7、乡属: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企业隶属关系一般指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指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
中央属: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省属: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地区属或 市属: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县属: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街道属: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镇属: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乡属: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隶属关系请填写隶属企业名称:分公司企业隶属填 总公司全称即可;单位是中国电信地方分公司,在就业协议上的单位隶属应填写:中国电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扩展资料】
隶属关系是指企业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的分类。
根据 国家标准GB12404-90《单位隶属关系代码》,企业隶属关系分为以下几类:
中央属企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
3.地区(州、盟、省辖市 )属企业
4.县(旗)属企业
5.街道属企业
6.镇属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局 所属的镇办企业)
7.乡属企业(包括乡办企业和乡镇企业局所属的镇办企 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局机关办的企业)
8.其他工业企业
9.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企业,应按照以哪一方领导为主来划分中央企业或地方企业
10.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及集团军办的国有工业企业,划为中央属企业
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办的国有工业企业,划为省 (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办的以及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办的非国有工业企业,隶属关系明确的,按所隶属的关 系填列,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填入“其他”一项。厂办集体工业企业以及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办的集体工业企业,填入“其他”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