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父母健全时订立的关于处置房产的遗嘱,有父母共同签名,一方去世后遗嘱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5-01-31 20:53:4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原遗嘱中被继承人对各自所有份额的遗产处理条款仍然有效。若母亲需要重立遗嘱,是可以的。公证也不一定要回到房产所在地。

回答2:

父亲去世转入母亲名下是否是父母共同遗嘱?若是,这房子就是你母亲所有,其他人不得干涉他订立遗嘱的自由。
若你父亲在订立遗嘱时有附加条件,比如要求母亲过世后将房子如何分配,那继承人需要履行相应义务。

回答3:

你好,这样理解:房产原本是父母各一半,父亲那一半的房产,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母亲的另一半房产,母亲目前健在,可以把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房产和从你父亲那里继承过来的部分房产,可以重新订立遗嘱。公证不需要回来房产所在地。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