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能加上女方的名字吗?加上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2-15 03:28:0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然可以,加上算共同财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务请注意:上述规定的情况是指婚前而不是婚后。

回答2:

你好:可以加对方名字。如果约定可为共同财产。 例如: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的父母给其买的房子,并登记在了她名下,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双方父母都出了钱,那么房子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回答3:

可以加,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4:

可以加,加上了就是,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