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是法定的义务;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亲生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如果该子女是未成年子女或是婚姻法中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同样,成年子女以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是没有根据的,赡养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所谓的“断绝关系"而被免除。亲生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因为“断绝关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是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赡养费
答: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作出回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
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二、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
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
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
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
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
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
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
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
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
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综上,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
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
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故你在问题中所提及的那个人是无法与其亲生儿子解除母子关系的!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双方在法律上的所有关系,包括财产继承,子女今后的赡养等等。此外,还可以通过起诉,状告儿子不履行抚养义务和虐待父母,请求法院剥夺继承权。以后他再来就可以报警了
父母是否可以申请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断绝关系?
标签: 父母 子女, 申请, 断绝
请大家不要误会 这是真实事件 一个现在16周岁的孩子 是抱养的 但是这个家庭对她一直都很好 什么都满足她 可是她一点不争气 总是让那个家庭失望 她总说自己不是他家的 她的亲身父母对她也不错 经常看她 养父母 在她犯错误的时候管教她 她说 我不是你们亲身的 你凭什么管教我 亲身父母管教她 她说他们没资格管教她 她就在这个夹缝中 一直不断的犯错 放纵自己 最后两家都对她失望透顶 她现在和一个小混混搞在一起 两个父母怎么教育都不行 那个混混18岁 是玩玩她而已 她却直迷不悔的样子 不叫她和那个混混来往 她竟然决定要和养父母断绝关系 两家父母现在都对她的所作所为寒透了心 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所以想征求下大家的意见
问题补充:
她现在已经不读书了 也是她自己不愿意读书的 还有很早前她就知道自己的身世的 但是养父母真的很疼爱她 生父母对她也不错 2009-01-19 12:47
在法律上是允许的,这要看是什么情况引起矛盾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