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里面,针对25-26年长期在一个单位的临时工可以享受的待遇是与正式工一样的,国家机关或者国企有编制的员工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9、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1条规定:“关于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我查了一下劳动法关于临时工那几项..与你说的情况相关的就是这一条了..你看一下..因为你父亲的具体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还是你自己看看吧!希望能帮上你!
不存在什么长期临时工之说,你这种情况已经是在该单位的全日制劳动工了,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以新的劳动合同法,你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享受单位一切正式工的待遇。
应该到劳动部门反映有关问题,他们肯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到高级法院,告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