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前一定要妥善保管个人档案,将其转往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切勿将其放在家里由个人保管。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一般是不允许个人持有的。
人事档案记录着学生的个人经历,包括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奖惩证明、党团资料等,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学生就业及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目前,留学回国人员考研、考公务员、计算工龄、工作调动、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升学等,都需要个人档案,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更是必不可少。
放到北京的留学人才中心还是叫什么的;或者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
如果是大专或本科学历,个人档案,就在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一直保留。
留学人员档案管理是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学人员档案室作为专门管理留学人员档案的机构,提醒广大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千万莫忘存档,并慎重选择档案管理机构。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上述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或原籍派出所注销,需直接到该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证明”。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审核的重要文件之一,所以要在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如果在落户城市有自己的房产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定义以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将户口落在对应的地点;如果就职单位有集体户口或者在相应的人才服务机构有集体户口,必须落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已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完就业落户北京的留学人员,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将户口暂时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目前只能短期存放三个月,三个月后留学人员需将档案、户口转到自己的房产所在地、就职单位或相应人才中心。到上海和深圳就职的留学人员落户手续需直接找当地人事局办理,赴港澳台工作不存在落户问题,赴其它城市的落户手续可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档案存放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国外学校入学通知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出国留学前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哦~
1、对留学意向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教育体制,学术水平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
2、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外学校的情况,包括历史、学费、学制、专业、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学术地位、学生人数等,要特别注意该校国际学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国学生在读。此外,还要落实该学校颁发的文凭是否受到我国的承认;
3、该学校的住宿、交通、医疗保险情况如何;
4、该学校在中国是否有授权代理招生的留学中介公司;
5、留学签证情况;
6、该国政府是否允许留学生合法打工;
7、本专业在该国的就业情况;
8、毕业之后可否移民。其实现在全球汉语热 现在国内学个对外汉语教学技术 以后也可以出国做中文老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