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拒收传票并且不出庭,法院怎么处理?

2024-12-14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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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被告,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原告未到庭按撤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2:

对方拒收传票的行为不影响案件审理。法院可以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时缺席判决。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传票。

回答3:

您好,一般会驳回您的诉讼请求,如满足条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

回答4:

如果是非到庭不可的被告,法院会经过2次传唤,拘传。如果不是非到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