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在看法理学就顺便回答你的问题啦事实上法律解释并非局限于民法,应该是所有的法律都适用的。所谓法律解释就是一定的人或者组织对法律规定的含义说明。一般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法律解释的效力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具有约束力,包括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非正式有教学理解释,一般没有约束力。根据解释的尺度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字面解释而所谓的法律解释方法是指法律的解释者在解释法律时采用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比较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客观目的解释。这些名词从字面上应该能明白意思,我就详细解释了。
法律解释 依法律效力的不同分为:
一、正式解释(包括三类主体的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
法律解释包含六种解释方法(都属于正式解释的范畴):
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区分:1、前者是解释说明,弥补法律漏洞。而后者为前者的实现提供方法手段。
2、前者是依主体依效力分类,后者是依解释的不同方式进行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