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死刑的方针是,既不废除死刑,又要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1、从死刑的适用对象作严格限制。2、从犯罪主体上严格限制。3、从死刑复核程序上严格限制。4规定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即死缓制度
一种立即执行,一种缓期两年执行(相当于比无期徒刑多几年),如果你是问犯什么法会判死刑的话那可多了去了,七八十年代偷盗都能挨枪子了,那时候还有个流氓罪~也是要掉脑袋地,咱朱总司令他孙子不就…,现在虽然少了很多但是许多非暴力犯罪的上限刑法还是死刑,这种犯罪行为伤害到了谁呢?自然是国家利益。
中国的死刑制度已经写入了人民的三观,所以如果废除的话估计一时之间会涌现出一大批等着吃一辈子牢饭的杀人犯来。心理学上叫自我…忘了~呵呵。不过我倒是觉得废除的可能性不是没有,现在科学发达得不要不要的,弄个让人生不如死的惩罚方式应该不难,比如幽闭空间啥的。或者采访下死刑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选择悬崖勒马,因为我觉得大多数死刑犯是害怕面对而选择了逃避,侥幸心理其实才是他们走上绝路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