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职老板说好的,第二天离职没上班了,有工资拿吗?现在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2025-02-02 22: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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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在试用期上班几天?你又因没有依法辞职而旷工多少天?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对你不上班的天数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2、如果你认为用人单位违法,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你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劳动合同法》第77条)。

  3、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你依法维权就可以得到血汗钱’双倍工资‘。

  4、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就辞职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回答2:

只要你付出了劳动,得到劳动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自应当签订之日起下月承担双倍工资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定之日起下月承担双倍工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视为已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是对用人单位在一年后都视同签书面合同的一种惩罚。而且试用期限也是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单独约定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限直接视为合同期限。
因为你没说明你上了多长时间的班,这么一说,明白你的权利了吧。
老板不给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