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是指交通参与对象在参与交通活动过程团滑历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使车辆、行人能在一个安全、便捷、通畅的交通环境下进行有序的运行。
交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
(一)交通设施不配套
由于缺乏综合协调机制,道路建设部门在修建道路时,没有把交通安全设施作为道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有的道路修建完成后,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没有建设便交付使用,允许机动车通行,因塌搜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
(二)道路等级低,道路通行条件较差
随着交通建设步伐的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日新月异,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但是,“村村通”道路建设的等级低,大多数公路在原有路基上修建,弯多、路窄,有的道路养护工作不到位,发生损坏现象后得不到及时维修让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客、接送学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农民出行及乘车需求增加,受经济条件限制,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运进城务工人员和上下学的学生越来越多,给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带来了很大隐患。
这些车辆往往是满满一车,歪歪扭扭地行驶在公路上,险象环生,违法现象让人触目惊心。加之一些道路状况差、地形复杂、加上车辆安全性能差,遇有突发情况,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无牌无做唤凳证摩托车;
在国道、省道及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上道路一侧是悬崖、山谷或沿江河并且边坡坡度大于45度,路堤高度超过6米的危险路段;
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纯旅要求的车辆;
应当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而未安装的车辆;
乡镇拖拉机违法载链岩人等。
呵呵 自己隐患最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