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为什么实习没工资发?

2024-12-27 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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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大学生去医院的实习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已经结束学业的社会求职者,那么不存在实习一说,劳动合同法定义为试用期的工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和发放工资。

1、未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么医院可以当做是大学生挂靠单位“学习”,是当事人主动求单位给学习的机会,单位提供资源对当事人培训,因此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是可以不给工资的。

2、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这个问题司法上没有做出规定,但是现在有判例,是认定学生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大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扩展资料:

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违法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

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而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7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显然两者有不同,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法律高于法规的法律原则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19条来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试用期

回答2:

实习可以叫做试用期,试用期应该有合同工80%的工资。
但是实习也可以不算为劳动。
这个要看你们双方的观点和你实习的工作内容。
到底是以获取实习学分为目的,还是参加劳动为目的。
如果以学分为目的,你很可能没有工资。
如果以劳动为目的,那么你应该向实习单位索取劳动报酬。

实习单位可以自己找,自己找的有工资。
学校未必能分配,很多学校介绍实习还要收取一定费用。
如果是研究生,建议跟着自己导师实习,大学本科、大专就算了,自己找一个吧。

研究生实习一般没有工资,或者一个月200-300块,有的导师好钱就多点。
大专、本科的实习其实就是就业,应该索取劳动报酬。

回答3:

首先,医学生的实习也是学习.相对其他行业来说,医学生的实习更为重要.医学生实习将要面对的对象是患者,关系到人的健康乃至人的性命.医学生虽然在院期间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必须长时间接触临床,其理论知识方能得以运用.而接触临床首先得有医疗机构给予机会,同时有带教老师言传身教,还需要有病人愿意被实习生问诊,很多时候还要使用医疗器械;这样医疗机构就必须承担医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所出的差错责任以及病人对实习生的生硬操作不满的投诉等等.

回答4:

实习应当以培训技能为主,要培养医德,培养吃苦耐劳精神,所以不能拿工资。

回答5:

实习一般都是没有工资的,并不分什么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