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9年10月2日,生于印度西部卡提阿瓦半岛的波尔班达邦。
1876年随父迁入拉奇科特邦,在此就读小学与中学。
1882年13岁的甘地与同龄女孩嘉斯杜白结婚。
1885年父亲逝世。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夭折。
1887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巴纳迦尔城的萨玛尔达斯学院就读。
1888年9月,甘地只身赴英深造。通过入学考试进入伦敦大学攻读法律。
1891年6月10日,甘地完成伦敦大学学业,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1日在伦敦高等
法院注册,12日启程回国。回国之初,甘地先去孟买当律师,历经挫折。半年后重返拉奇
科特,依靠其兄的帮助,勉强维持律师业务,没多久又辗转到波尔班达王公手下供职,为其
争权夺利,深感苦闷、压抑。
1893年5月底,应聘抵达南非处理一宗40000英镑的债务纠纷,在从德班到比勒托利
亚途中遭受了一连串歧视,开始关注南非印侨的处境,并力图予以改善。
1894年甘地打赢了第一场官司。在南非印侨为之举行的饯别会上,偶然得知纳塔耳立
法议会正讨论一个旨在剥夺南非印度人选举权的法案,决定推迟归期,领导南非印侨反对种
族歧视的斗争,并在纳塔耳高等法院登记为第一个有色人种律师。5月22日,发起成立了
南非印侨第一个政治团体??纳塔耳印度人大会。下半年,为一个可怜的泰米尔人声张正
义,因而在南非契约工人中声名远扬。
1896年夏,甘地回国,先后赴加尔各答、阿拉哈巴德、孟买、浦那、马德拉斯、拉奇
科特等地广泛结交新闻界人士与印度国大党领袖,宣传南非印侨的疾苦,争取他们的同情与
支持。11月,携家眷返抵南非。继续从事律师业务,为南非印侨谋取正当权益。
1899年10月,英布战争爆发,甘地组织印度救护队为英军效劳,直到1900年2月印
度救护队解散。
1901年12月,携妻儿返回印度,参加国大党的加尔各答年会,向大会提出一个有关南
非问题的议案,获得通过。与温和派领袖戈卡利过从甚密,随后开始坐三等车旅行各地,在
拉奇科特、孟买重操律师业务。
1902年12月,被南非急电招回,准备向英国殖民大臣张伯伦递交请愿书,请求给予印
侨平等待遇,没有结果。他决定定居约翰内斯堡,坚持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
1904年在南非创办《印度舆论报》(周刊)。受哲学家鲁斯金《给那最后的》一书启
示,在一块人迹罕至的地方创办凤凰村,奉行没有阶级压迫、种族歧视、人人自食其力的
“乌托邦”理想。
1906年4?6月,南非发生“祖鲁人叛乱”,甘地解散约翰内斯堡的大家庭,前往德班
组织了一个20多人的救护队,开赴前线。“祖鲁人叛乱”平息后,甘地立下绝欲誓言。8
月22日,德兰士瓦政府公布亚细亚法草案,其中印侨管理法规定所有年满8岁的印度人必
须在警察局登记并领取带个人手印的身份证,随时接受检察,否则要被处以重罚或驱逐出
境。甘地组织了请愿团和抗议集会;11月,甘地赴伦敦请愿游说,试图通过合法途经实施
补救。英殖民大臣额尔金宣布:亚细亚法暂缓实施,该法的附属法规也应停止执行。
1907年德兰士瓦与奥伦次殖民地获得自治权。德兰士瓦第一届国会又通过了亚细亚
法,甘地发动非暴力抵抗,反歧视性立法。12月27日,政府传讯甘地及其他24名领袖,
28日,甘地及其同志以无证居留罪被判驱逐出境。
1908年1月10日,对甘地的判决开始执行。甘地发表声明,要求改判重刑,政府改判
甘地2个月徒刑,将其押往约翰内斯堡监狱。甘地入狱,反政府情绪激化,史末资屈于压力
与甘地秘密谈判,达成协议。31日,甘地获释。5月9日,印侨完成自愿登记,但政府背信
弃义,甘地决定再次发动反击。9月29日,甘地被捕,被关押在伏克斯洛斯监狱。10月16
日,转到约翰内斯堡监狱。12月初,甘地刑满出狱后恢复律师业务与政治活动。10日因夫
人病重回到德班。
1909年1月15日,返回德兰士瓦,因无身份证被驱逐出境,几次违抗,被判刑3个
月。5月24日刑满出狱。6月23日,甘地率团赴伦敦请愿,徒劳无获。11月13日,离开
伦敦。回南非途中,写就《印度自治》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