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扣满12分的情况下,下一年的1月1号会自动清零的。
如用户在记分周期内未被扣满12分,则下一自然年1月1日零时起记分清零(未冻结)。
若用户违反淘宝网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淘宝有权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或中止、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示处罚、限制权力、处理商品信息、取消评价权利、冻结账户。
1.公示处罚
在会员信用名片、信用评价页面等处,显示“该会员被警告/监管/冻结X次”。
2.限制创建店铺
限制用户创建店铺,并删除已有店铺,但保留原有商品信息。处罚执行完毕后,用户方可创建店铺。
3.限制发送站内信
4.限制登录淘宝网
5.限制发布商品信息
6.限制购买商品信息
7.限制登录阿里旺旺
8.处理评价
8.1 取消双方/单方评价权
取消该次投诉中双方/被投诉方的评价权,即用户无权对此次投诉所对应的交易做出评价。
8.2 删除评价
并删除该评价的积分。
8.3 挂起评价
将评价隐藏,使评价暂时不在淘宝网页面显示。评价积分失效。
8.4 生效评价
将挂起的评价生效,使评价在淘宝网页面显示。
9.处理评价积分
9.1 删除评价积分
9.2 修改评价积分
修改评价积分,例如:记为-2分(扣2分)。
10.处理商品信息
10.1 下架所有未出价商品信息
对用户发布的(没有被买家出价或竞拍)商品信息进行下架。下架指下架到仓库中,用户还可以对商品信息在仓库中进行上架处理。
10.2 下架所有商品信息
对用户所有的商品信息进行下架处理。下架指将用户出售中的商品信息撤下,放到仓库中,用户还可以将仓库中的商品信息再次发布。
10.3 删除所有未出价商品信息
将用户的未出价商品信息(未出价商品是指:出价次数为0的商品,卖家可以在“出售中的宝贝”查看到出价次数)进行删除,用户自己无法恢复该商品信息。
11.删除店铺
删除店铺,但保留原有商品信息。
12.关闭店铺
店铺被关闭,保留原有商品信息、原店铺名称和原店铺域名。
13.强制退出消保,并半年内拒绝加入消保
14.删除站内信
删除被处罚人已发送的站内信,站内信接收人的相应站内信也会被删除。
15.冻结帐户
冻结后该用户可以登录淘宝网,但限制发布商品信息、购买商品信息,下架用户的所有商品信息,限制登录阿里旺旺。
16.永久封号
封号后该用户不能登录淘宝网,删除用户对应的店铺,删除店主对应的在线商品。
扩展资料:
淘宝网用户违规行为记分是为了记录用户在淘宝网违规行为的一种方式
1.记分周期
违规行为记分按每一自然年为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分标准
2.1违规记分扣满12分,淘宝将对帐户做冻结处理(不限制网站登录),用户需要进行淘宝考核。考核通过后,用户的该冻结将被解除。
2.2 具体考核方法:用户在学习期后才可以参加淘宝的考核。2.3学习期的规定:学习期按记分周期内的冻结次数乘以3计算,例:首次冻结 1 x 3=3天,第二次冻结2x3=6天。
2.4如用户在记分周期内未被扣满12分,则下一自然年1月1日零时起记分清零(未冻结)。
每次违规淘宝扣除一定分值,扣除标准参照“记分标准”执行。
3.记分补充说明
3.1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淘宝有权对用户作永久封号处理,不做再学习和开通。
3.2扣分满10分,已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的用户将被强制退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淘宝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