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绩效考核,续聘职称不合格为由,单方降职降薪,合法吗?

2024-12-18 00:18:3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个是合法的,企业有员工薪金标准的决定权,至于所谓的协商但最后决定权还在企业,只要不违法的前提下,栽量权在企业。
但是,你如果认为不合理你可以依法提出辞职,另谋高就。

回答2:

合不合法。关键在于绩效面谈的结果如何。如果单纯只是你所述的,那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得到应有的工资。如果有相关数据的支持,那么对不起楼主,是合法的。你就算申请仲裁也是无补。

绩效相关数据体现(你无需申请仲裁了)

  1. 绩效数据的真实性;

  2. 绩效考核后,你是否达标;

  3. 绩效KPI、KBI指标是否合理分配、严谨;

  4. 有没有绩效面谈,是否达成双方同意。如果数据为事实,你不同意也可以降职降薪;

  5. 你所述的加班情况是否有双倍工资或劳动法规定进行相应调休,如果没有的话只有这一点可以申请仲裁。

个人建议事项:

  1. 每个企业或多或少都会要求加班的,如果岗位需求要求加班的情况下,你应该同进退,而不是不加班,因为这是双向的;

  2. 如果你岗位加班只是形势,无任务意义,你也应该提前说明。做到事先说明,就不会造成现在的后果了。

最后,如果绩效相关5点不能确定的话,你可以申请仲裁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