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多年,遗产已经被分割,出嫁女明知而在两年内未提出异议,并且没有特殊事由的,事后又主张继承,不受法律保护。
小张问:唐律师,我有个姐姐,前年就出嫁了,她可以继承我父母的遗产吗?我父母想把房产改成我的名字,我姐不同意,她有这样的权利吗? 唐建东律师解答:《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你姐姐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且和你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当你父母去世后,你的姐姐有权利和你共同继承你父母的遗产。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另外,你父母想把房产改成你的名字是不需要征得你姐同意的,只要房子归你父母所有,你父母就有权利处置房产,将房子改成你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只要不违法即可,无需征得权利人以外的人同意。
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