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把东西转卖给另一个人,应该没收被偷的东西,并且罚款。
被偷的东西应当由司法机关收缴并退还于你,如果买东西的人确不知情,可向小偷追偿。东西如果已经灭失,只能找偷东西的人作价赔偿。
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务,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具体如下:
1、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
2、 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前一种类型可谓普通盗窃,后四种类型可谓特殊盗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你的东西被小偷卖给其他人,你是可以行使物上追及权而要回来的,但如果购买赃物的人是在集贸市场或者是商店内以市场价格购买的,你作为物品的所有人在取回该物品时应向购买人支付相应的对价,然后再向小偷追偿你所支出的费用。因为购买人在购买该物时是善意的且无法查明该物品的真实来源,所以他的利益也应得到物权法的保护。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被偷的东西应当由司法机关收缴并退还于你,如果买东西的人确不知情,可向小偷追偿。东西如果已经灭失了,只能找偷东西的人作价赔偿了。
二种情况,如果超低价或明知是脏物的由公安机关追回,如果是按市场价,或是在国家指定的市场合法买的就不能追回,
另外一个人买的是脏物,是不能合法持有的,
给他点补偿赎回来吧,不干的话就跟他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