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股东签字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2025-01-01 0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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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也就是说,对于公司欠下的借款,股东只需要以原先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除此之外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严格意义上,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参与民事交易过程中,涉及权利义务纠纷,不会直接牵涉至股东。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设立,就是为了创设一个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财产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只是在出资的时候,履行有限的责任。因此,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以出资份额为限,承担有限的责任。这也是,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由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同样规定了例外的条款: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权利的,造成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这时候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股东签名只是表达一种知情权及同意权,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债务。如果股东是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那就需要以个人财产对公司贷款承担责任。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法院司法程序确认的公司债权人,由于债务人公司仅仅是处于吊销未注销的企业状态,主体资格并未消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不组织清算的股东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回答2:

朋友注册公司。很热情的要给我做免费股东。上月去深圳建设集团一楼把我的身份证交予她。当时她还有一个公司代办的朋友(我不认识此人)!随后我在股东协议书上签字离开。随后代办人员打电话说我的身份证是一代的身份证工商部门不给予注册。我留意在签字的时候她签名的名字不是她在银行单位的名字。两者不符。我就有点后悔。为何主动要我不出资还给我5%的股份。现在公司已经注册。法人只有她一个。但是她还要求我等新身份证办理后去上步路口的股份大厅给我股权转让!公司没有我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