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4-12-29 0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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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根据锡政发(2002)93号文件《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规定:
(1) 具有无锡市区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的;
(2) 上年度家庭收入在4万元以下的家庭;
(3) 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房改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下限的(具体见下表):

职级、职称 面积标准
一般职工、初级职称 65平方米
中级职称 75平方米
高级职称 90平方米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供应市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实施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低洼地区危旧房改造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同时,根据锡政办发(2003)89号文件规定,被拆迁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规定条件的,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办理。其他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购买被拆除房屋同等面积的经济适用房。

二、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被拆迁家庭,应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无锡市房屋置换中心(复兴路122号)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申请购房的,作自动放弃经济适用房购买权处理。

回答2:

目前无锡市的经济适用房只用于安置拆迁户。非拆迁百姓暂时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有微调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夫妻双方至少1人具有无锡市市区城镇户籍,同时收入和原住房面积都要符合一定标准。
  目前的标准是: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申请家庭无房或原住房面积在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由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被拆迁人的同户同住人,如果单身且其他地方没有住房,必须要年满35周岁,才可以单独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如果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因为经济等原因,想转让其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受让人必须是其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拆迁户,可以选购定销商品房。买经济适用房要扣除土地收益金记者从无锡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获悉,目前正在办理拆迁协议签订和选择房源的永勤弄、绿塔路两个地块上,绝大多数的居民都希望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现在的城市房屋拆迁,只能采用市场评估法。如果被拆迁人完全按评估价拿钱,那就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那拆迁补偿款中就要扣除相应的土地收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