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没钱还,法院会强制执行儿子的财产吗?

2024-11-26 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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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会的。

债权债务具有相对性,父母是债务人的话其儿子并没有直接的还款义务,除非儿子自愿代为还款。如果父母已经去世由儿子继承其遗产的话,可以要求儿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超出的部分可以不用还。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的话,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遗产还债。

扩展资料

债务人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法定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债务

回答2:

现在,丈夫的姐姐看我一家可伶,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我儿子,供我一家三口居住。可我害怕法院会把这套房产强制执行走。请问一下,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这套房产。 刘律师:你们的债务和你们的孩子无关,不能执行你们孩子的财产。 张律师:父母健在,债务无需孩子承担。 相关知识——债务继承的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