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否有义务去替爸爸赡养爷爷奶奶,前提是我爸爸去世了快20年了;而我叔叔和伯伯都还健在的情况下

2024-11-21 02: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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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情况下,没有义务。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法律分析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孙子对奶奶拥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一,奶奶无子女或有子女但该子女无赡养能力,而且奶奶本人需要赡养;二,该孙子有赡养能力。对子女在世并有赡养能力或者有固定收入和其生活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只有在子女已经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固定收入和其生活来源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赡养义务。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其孙子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是需要尽孝心,赡养爷爷奶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回答2:

虽然你的家里有叔伯、并且爷爷奶奶也没管过你们,但是今天你们长大了,还是应该尽力去孝敬爷爷奶奶。因为他们是你父亲的父母,你们的父亲也一定希望你们这么做;再说他们已经是老人了,需要你们的关心和照顾,就算不是你的爷爷奶奶,我相信你看见老人有困难也会力所能及的去帮助的,何况你们血浓于水。

回答3:

法律上只有爷爷奶奶的子女全死亡或者没有赡养能力(残疾瘫痪之类的)的情况下,孙辈才有赡养义务。所以没有义务。

但在爷爷奶奶没有立遗嘱的情况,爷爷奶奶死亡后孙辈可代亡父or母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称为代位继承。所以道义上建议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照顾一二。

怎么说呢,看具体情况吧。我觉得如果爷爷奶奶明确死后啥也不给你,之前也不照顾平时也不来往,又没有法律规定要照顾。只看你自己愿不愿意啦。

不用有什么负担,不赡养是本分,赡养是你人好。

可能也要考虑自己孩子(如果有的话)的教育之类的,看到你的行动能不能理解,会不会瞎模仿。

回答4: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可以替父赡养爷爷,替父继承爷爷的遗产。
人情世故讲,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应该赡养爷爷!
血浓于水!

回答5:

从亲情来说,应该的,不论过去受到怎样的伤害,都已经过去了,以前他们没有援手是他们的不义,但是自己却不可以犯同样的错,后悔药没有卖的,或许应该感谢他们的绝情-----让你们学会了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