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女孩,我妈妈在17年前,跟我爸爸的婚姻出现问题后,精神状况一直不好.那个时候我妈妈和爸爸离婚时,家里的房子拆迁,我爸爸妈妈每人各得到75平方米的土地,当时我是跟着妈妈的,但是后来我舅舅把我和妈妈的75平方土地以5万转让给了他丈人,我妈妈虽然签了字,但是她是一个残疾人,没有分辨能力。买到土地后舅舅的丈人,把房子造好一直出租到现在。最近我舅舅告诉我这些,说之所以当初把地卖掉 是因为我和妈妈没钱造房子.如果规定时间内不造将会过期处理(就是说这块土地就不是我们的了),所以才卖掉的。当初卖地的那5万块我舅舅放在外婆那里,让她帮我们看管,现在我长大了,我到了结婚的年龄 我妈妈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我舅舅说,放在外婆那里的5万块 那么多年连利息一起算,额外再补贴些给我们 一共30万,帮我们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我觉得关于这事还要考虑一下 所以就拖着 没处理。关于这件事情过了那么久,我还能通过法律途径拿回那套房子或得到些什么补偿吗?如果舅舅是在骗我,假以他丈人的名义,其实是他自己在获益。那我又该怎么做?(注:17年前我和妈妈的土地现在是城里的房子,算是市里的中心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