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力其同志: 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出台后,受到国内外人士的极大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最近就这个《规定》中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您提的间题也包括在内。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是这样明确的: 一、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哪些?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具体包括:1、出口或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2、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3、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4、交通运输(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及港日(包括海港、空港)、邮电(不包括国际汇兑款)、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外汇;5、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外汇规费、罚没款等;6、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7、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8、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保证金等;9、出...... (本文共计2页) [继续阅读本文]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