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员工发生工伤后,单位要在(30日)或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如下: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劳动合同复印件;诊断证明书。所有材料须盖单位公章。具体文件参见《工伤认定一次性告知书》。材料齐全交至工伤科,等待领取文书,即工伤证和工伤结论书,(约一个月左右)领取时需要个人授权委托书。
有了文书后可以进行工伤登记和费用报销,工伤登记所需材料有工伤证复印件,工表一即工伤职工登记表。
登记之后填写《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并附上所有单据原件和登记过的工表一,工伤证复印件,超过5万元的费用须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顺义劳动局每个月1-15号收取手工报销材料。材料上交后等待基金支付费用即可。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等到工伤职工按照北京市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所规定的期限期满后才能申请鉴定。
工伤鉴定申请所需材料:1、工伤证复印件(A4纸大小)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3、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5、住院病历复印件6、门诊手册复印件7、有内固定物的需写个人申请8、其他。9、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具体文件参见《劳动能力鉴定一次性告知书》。
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有了伤残等级的可以进行核准工伤待遇,所需材料有工伤证复印件及劳动能力结论复印件,工伤职工不到场的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当场办理盖上单位公章,等钱到账即可,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可以同时进行报销,拿收据填写工表六,盖章。等钱到账。
单位要在发生事故一个月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去当地社保行政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通常情况下社保局会有一个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资料清单,你按照上面资料要求准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