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pí pa xíng)创作于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为七言古诗。白居易任谏官时,直言敢谏,同情民间疾苦,写了大量的讽谕诗,触怒了唐宪宗,得罪了权贵。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被藩镇李师道派人刺杀。白居易情急之中上书请捕刺客,触犯了权贵的利益,被指责越职奏事,贬为江州刺史;又进而诬陷他作《赏花》《新井》诗“甚伤名教”,再贬江州司马。江州当时被看成是“蛮瘴之地”,江州司马虽然名义上是刺史的佐史,实际上是一种闲散职务,这对白居易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嘲弄。他的被贬其实是一桩冤案,他连遭打击,心境凄凉,满怀郁愤。次年(既元和十一年)送客湓浦(pén pǔ)口,遇到琵琶女,创作出这首传世名篇。
《琵琶行》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时白居易四十五岁,任江州司马。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之前先是任左拾遗,后又任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的“反侧”之心。这时白居易挺身而出,坚决主张讨贼,认为否则国将不国。白居易这种主张本来是对的,但因为他平素写讽喻诗得罪了许多朝廷的权贵,于是有人就说他官小位卑,擅越职分。再加上有人给他罗织罪名,于是贬之为江州司马。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听起来也像是不错,但实际上在中唐时期这个职位是专门安置“犯罪”官员的,是变相发配到某地去接受监督看管的。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增多。
《琵琶行》作于他贬官到江州的第二年,作品借着叙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凉身世,抒发了作者个人政治上受打击、遭贬斥的抑郁悲凄之情。在这里,诗人把一个琵琶女视为自己的风尘知己,与她同病相怜,写人写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合为一体,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寻常的感染力。
诗前的小序介绍了长诗所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琵琶女其人,和作者写作此诗的缘起,实际上它已经简单地概括了后面长诗的基本内容。左迁:指降职、贬官。湓浦口:湓水与长江的汇口,在今九江市西。京都声:首都长安的韵味,一方面指曲调的地域特征,一方面也是指演技高超,非一般地方所有。善才:唐代用以称琵琶演奏家。命酒:派人整备酒宴。悯然,伤心的样子。恬然:安乐的样子。迁谪意:指被降职、被流放的悲哀。作者说他被贬到九江来,每天都很快乐,只有今天听了琵琶女的演奏,才勾起了他被流放的悲哀。这种说法是写文章的需要,读者当然不会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