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管理音乐的机构:乐部
乐部的设立――清代宫廷音乐管理、机构之更替
顺治元年清军入关后,先从民间挑选乐工18名,组成随銮细乐,在皇帝巡幸或举行坛庙郊祀时随驾奏乐。后更复明朝旧制,设立教坊司,隶属于礼部,管理宫廷奏乐及演戏事宜,其演职人员多为从江南搜罗来的女优。据《清会典事例》:“(顺治元年)又定,凡宫悬大乐,皆教坊司奏之,设正九品奉銮一人,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协同官十有五人,俳长二十名,色长十有五名,歌工九十八名。凡宫内行礼宴会,用领乐官妻四人,领教坊女人二十四名,于宫内序立奏乐”。教坊司管理人员的职官品秩一依明朝之旧,最高管理者奉銮仍为正九品,如此畸低的职衔却全面掌管清初整个宫廷的音乐活动,未免名不符实,体现不出封建统治阶级所贯彻的“礼宜乐和”的治国理念。然有清肇造,未遑改制,故其后乐部之设,也是势在必行。另与明代教坊司有所不同的是,清初宫廷宴乐由教坊司女乐承担,所谓“清初承明之旧设教坊司,凡宫内行礼燕会,悉用领乐官妻领教坊女乐二十四名,序立奏乐”,“太皇太后宫、皇太后宫庆贺行礼作乐,俱教坊司妇女承应”。顺治八年,停用教坊司女优承应内廷奏乐,改用太监,额定人数48名,而内廷戏曲演出仍是教坊司女优的分内之事,顺治十二年又复用女乐,十六年又改用太监,其后遂成定制。
在清代乐部设立之前,国家祭祀典礼中的音乐管理与演出职能仍由太常寺下属的神乐观完成。清代太常寺的下属机构神乐观的管理人员与明代相比则显得更为庞杂,“神乐观设正六品汉提点一人,从八品左右知观各一人,正八品汉协律郎五人,从九品汉司乐二十六人”,后有所增减,但基本编制、架构不变。由于清代太常寺的职能为“专司坛庙大祀及中祀、群祀一应典礼,凡祝版、乐舞、牲帛、器用备办陈设之事,与斋戒之期、赞相之节,皆掌之”。故其下属机构神乐观的管理人员中,“提点、知观及协律郎掌乐章、音律,司乐掌祭祀、礼仪、乐舞及司香帛爵壶等事”。清代太常寺专管国家礼仪性事务,其礼乐管理职能较明代得到进一步加强,机构划分和职能范围也较明代更为细化。而作为神乐观演职人员的乐舞生,其人数较明代不增反减,“原定太常寺神乐观设乐生一百八十名,文舞生、武舞生各一百五十名,执事乐舞生九十名(共计570人),其缺由本观提点、知观及协律郎、赞礼郎、司乐、奉祀、祀丞等官家内道童及承充乐舞生家之道童内挑选充补”
关于清初宫廷音乐管理机构的分工及其职能,《清朝文献通考》有载:
我朝初分太常、教坊二部,太常乐员例用道士,教坊则由各省乐户挑选入京充补。凡坛庙、祭祀各乐,太常寺掌之;朝会宴享各乐,教坊司承应。
综上可知,清初对于宫廷音乐虽较为重视,然由于条件所限,千头万绪,难以一一照应,且满族作为东北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在文化典制上本身有一个逐渐学习和汉化之过程,故清初宫廷音乐管理体制基本沿袭明朝旧制,是符合当时历史实际和社会需求的。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清代统治者的一些新举措,体现出浓厚的承上启下的过渡性特征。
雍正年间,在中国历史上存续长达近两千年的乐籍制度被逐渐废止,这一举措的重要意义,下文将专节论述,于兹不赘。“雍正元年,除乐户籍,更选精通音乐之人充教坊司乐工”。随着教坊司乐工“贱民”身份的消失和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教坊司的前景自然也时来运转,雍正七年,“改教坊司为和声署”。教坊司升格为和声署的主要动因是“以俳优之名厕诸咸、英、韶、夏之间,于制度殊为乖舛,本朝特加厘正,改教坊司为和声署,以典朝会燕飨之乐,而铙歌、鼓吹则别掌之銮仪卫官”。从表面上看,清代统治者留心雅乐,要大力提升宫廷音乐的规模档次与文化氛围,于是作为其承应机构的教坊司自然不能如前朝般品秩畸低。从本质上看,则是乐籍制度废除后,作为“自由民”的教坊乐工也自然而然要求提升自身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即使是从顺应教坊乐工心理诉求和提升国家音乐专业演职人员地位的角度考虑,教坊司的机构改革与升级改制也势在必行,这也正反映出封建社会末期封建制人身依附关系的减弱乃至消弭,而康乾盛世下商品经济的活跃和统治阶级以歌舞升平来点缀太平盛世的政治需求,进一步促成宫廷音乐管理机构政治地位提高和专业乐工经济待遇改善。正所谓“和声署本前明之教坊司,由各省乐户挑选应差,顾民间耻隶教坊,召募不应,于是改为和声署,始有五城鼓手应差,然世业子弟仍是乐户,而新充鼓手又属屠沽,其铿锵应节,诚属难能,况乎殿陛趋跄,岂容此辈?”
教坊司更名和声署后,其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能均未发生本质变化,“查和声署奉銮一员,左右韶舞二员,左右司乐二员,协同十五员并正九品,俳长无定员,未入流乐工一百二十名”,“和声署职掌内如大宴、进果、进酒、进馔、乐章,俱仍明代之旧”。此外,与明代教坊司兼管宫廷演剧的职能不同,清代宫廷演剧的职能已划转给新成立的音乐机构――南府,“康雍之间,多用内乐工为试验中和韶乐之事,故至乾隆初岁,于移入南府日,遂名其所聚居之所曰内中和乐处,习艺太监则名曰内学,此乃就教坊一部而扩大之者,并非由教坊司改组而成也。其教坊司至雍正七年即改为和声署,掌外廷朝会燕飨之乐,与此二者无关”。南府成立后,其中内中和乐为教坊司女乐改用太监者充任,可看作是教坊司与南府之间的唯一传承关系。“康熙朝除由教坊司女优承应演剧外,另成立专门的戏曲承应机构――南府、景山。从此演剧成为内廷典礼的一个组成部分,南府、景山和道光七年之后的平署既是戏曲管理机构,又是戏曲演出和教学单位”。
乾隆八年,太常寺下属的神乐观更名神乐所,淡化其宗教色彩,十三年又改组为神乐署,改提点为署正,知所为署丞。随着和声署、神乐署和南府、景山等音乐管理机构的相继成立与改组完成,清代宫廷音乐机构的组织模式及其内在架构也彻底改制完成,一种全新的宫廷音乐管理模式呼之欲出,在明朝分属礼部、太常寺和内廷互不统属、层床叠架的各类宫廷音乐机构终于共同拥有了一个专门的上级主管部门――乐部。
乾隆七年,乐部作为礼部的平行机构,正式宣告成立,乾隆帝为此专门颁布谕令:
朕命庄亲王(允禄)、三泰、张照为总领乐部大臣,非止辖和声署也,嗣后一应太常寺乐部事务,俱著管理。又闻向来太常寺乐员系道士承充,夫二氏异学,不宜用之朝廷,今乃令道士掌宫悬、司燎瘗,为郊庙大祀骏奔之选,暇日则向民间祈禳诵经以糊口,成何体制。太常寺乐员,嗣后毋得仍习道教,有不愿改业者削其籍,听为道士可也。朕询问三泰,知额设五六百人,得毋冗滥。著庄亲王等查议,如果额数太多,奏请芟汰,将钱粮归并酌增,精选实能任事之人,令其承充。
这道上谕说明两个问题:首先,乐部统领各类音乐机构,是清代宫廷音乐的最高管理机构,乐部总领大臣由亲王挂名充任,由礼部尚书主持日常工作,其品秩等级之高,为历代之最。乐部成立后,“凡太常寺神乐观所司祭祀之乐,和声署、掌仪司所司朝会宴飨之乐,銮仪卫所司卤簿诸乐,均隶于乐部”。中国历史上自唐代以来纷繁淆乱、各自为政的宫廷音乐机构自此有了统一的领导管理机关,而且政治地位空前提高,足见已汉化完成的满清王朝对宫廷礼乐典制的汲汲以求及对中国传统礼乐制度的仰慕与企盼。
其次,是乐舞生不再使用道士,而是由乐部重新遴选、择优录用,由国家对专业演职人员实行全额财政拨款,纳入行政事业编制,提高专业乐工待遇,促进音乐文化发展繁荣。明代使用道士充任乐舞生,并让其在闲暇之时自谋生计,国家只是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劳务费和实物补贴,“设官不给俸”,通过道士自己化缘和商品买卖等经济活动自负盈亏,结果导致明代中期的神乐观已是“天地坛内其乐舞生卖酒市肉,宛成贾区,往来驴马喧杂,无复禁忌”但这一切都应该建立在国家正确引导,明确改制目标与方向,加大财政扶植力度,要将国家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而不是对文化产业放任自流,不能将国家文化精品工程完全交给市场和票房去管理运作,更不是让专业音乐家成为职业生意人。明朝中后期宫廷音乐中的种种弊端逐步显现,甚至向着低俗、艳情的方向绝尘而去,正是国家对文化产业管理失衡的集中反映。励精图治的清朝统治者,自然要对明朝之弊端加以变革,使之重回正轨,而清代宫廷音乐的欣欣向荣与音乐表演艺术的长足进步,也是有目共睹,也说明当时国家文化管理政策是行之有效的,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也对康乾盛世的形成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
乐部的设立标志着清代宫廷音乐管理体制已正式定型,并一直延续到清末:
我朝乾隆七年,始置乐部,凡郊庙祠祭之乐,神乐署司之;殿廷朝会宴飨之乐,和声署司之;宫中庆贺宴飨之乐,掌仪司司之;铙歌鼓吹前部大乐,銮仪卫司之,均隶于乐部,而以礼部尚书一人为之总理,亦曰典乐,盖仿周官遗意云。
乐部成立后,南府仍予保留,专门负责宫廷戏乐,同时也兼管部分内廷音乐的承应职能,而且正式确立了一直承担宫廷演剧任务的景山和南府的管理人员的额数与工资标准。景山设总管一名、首领两名、委署首领和太监无定额;南府设总管一名、首领四名、委署首领和太监无定额。南府位于皇城西华门内务府之南,原为南花园,“南花园今改名南府,为梨园子弟所居,称南府学生”。南府在清代的发展扩充,主要有两大举措:一是将和声署的一部分并入南府,成为南府的中和乐,自此之后宫内戏乐皆由内务府管理,“较之明代三家机构并存的分散管理体制,具有更便于集中管理的优势,可以认为是管理体制上的一个进步”;二是对南府戏班予以充实,此前南府已有一些由江南织造在苏州地区选送的乐工,称为“外学”,乾隆时期又在此基础上“历选苏、扬、皖、鄂各地伶工进内教演”。乾隆时期的内、外学人数之多可达千人以上,为有清一代之最,显示出一派太平盛世的繁荣景象。乾隆五十五年举行的八旬庆典,动用京城音乐演职人员3265名,两淮地区选派乐工2162名、班头8名,浙江地区选派乐工875名、班头4名。其人力之浩大、场面之恢弘,在中国历史上亦无出其右者。嘉道之后,已是好景不长,盛况难再,但清代宫廷音乐管理机构与组织架构均完整保留下来,并随着西洋音乐的大量涌入和民间戏曲音乐的兴盛而迎来其近代转型。
清朝管理音乐的机构是乐部。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衰亡时期,也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开端,清代典章制度继承明代颇多,相沿未改。以宫廷音乐管理体制而论,其承袭之迹虽较明显,然创新之处亦时时可见,不仅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基本完成其近代转型的变革过程。
乐部的设立———清代宫廷音乐管理机构之更替顺治元年清军入关后,先从民间挑选乐工18名,组成随銮细乐,在皇帝巡幸或举行坛庙郊祀时随驾奏乐。后更复明朝旧制,设立教坊司,隶属于礼部,管理宫廷奏乐及演戏事宜,其演职人员多为从江南搜罗来的女优。据《清会典事例》:“(顺治元年)又定,凡宫悬大乐,皆教坊司奏之,设正九品奉銮一人,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协同官十有五人,俳长二十名,色长十有五名,歌工九十八名。凡宫内行礼宴会,用领乐官妻四人,领教坊女人二十四名,于宫内序立奏乐” 。教坊司管理人员的职官品秩一依明朝之旧,最高管理者奉銮仍为正九品,如此畸低的职衔却全面掌管清初整个宫廷的音乐活动,未免名不符实,体现不出封建统治阶级所贯彻的“礼宜乐和”的治国理念。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衰亡时期,也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开端,清代宫廷音乐管理体制虽承袭明代较多,然创新之处亦时时可见,不仅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基本完成其近代转型的变革过程。在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重温清代宫廷音乐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所走过的道路,探究其近代转型的相因嬗变之迹,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与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