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招标投标条列》、《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工业大学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程序和原则。一、招投标准备阶段 1、成立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小组。由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部(处)长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并决定基建工作中的一切重大问题及每一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对整个基建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控。 2、为保证基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严格按制度、程序规范操作,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人情干扰因素的影响,学校要明确和控制基建工作专题会议的召开形式、办法以及专题会议和小型碰头会的制度与格式,加强对整个决策过程的民主监督和集体决策,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由基建处负责组织收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所需的立项、可行、初设、方案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前期文件资料。 4、由审计处提前安排审计事务所,对招投标内容和概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审定,并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 5、由财务处负责建设工程的资金筹备和运行方案。 6、纪检委、监察处负责人参与评标全过程,发挥监督作用。二、招投标实施阶段 1、基建处依据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草拟招投标公告和招投标文件,经审计处、财务处、纪检委、监察处对招投标公告、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后,提交招投标领导小组。 2、经招投标工作小组开会同意后,工作小组组长授权基建处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投标公告。 3、基建处会同审计处、纪检委、监察处、财务处有关人员负责编制招投标工作前期文件,办理有关进件报批手续。同时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投标文件及说明,并梳理和测算工程明细及造价。 4、根据网上投标报名实际情况,学校招投标工作小组可召开报名单位综合考察会,对符合资格投标者的资质、信誉、业绩、资金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提前摸底进行重点考察,着重了解投标企业项目班子,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别是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入围者的排序。 5、由学校纪检委、监察处派人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监督抽取专家评委,合理选配校内外评标专家的组成人员,做到既合理公平,又能体现学校利益。 6、招投标开标前一周,由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基建处、纪检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造价咨询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适宜场所,统一保管与会人员全部通讯工具,实行全封闭工作,完成工程量清单计算及标书编制工作。 7、由基建处、纪检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负责人综合分析各种情况共同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基建校领导、纪委书记汇报造价编制情况,最后由学校领导确定标底(拦标价),由基建处、纪检委、监察处派专人直接送往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进行备案公示。三、招投标定标阶段 1、进入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后,严格按政府职能部门有关程序规定进行。 2、学校评委代表由主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及基建处负责人组成,认真执行学校领导的集体决议,坚决维护学校利益。 3、学校评委代表有权对招投标过程、结果有疑问的地方提出异议,并可行使权利终止评标工作。 4、纪检委、监察处须派人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全程监督。四、合同签订 1、根据招投标结果,由基建处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起草合同文本,并会同审计处对相关条款进行认真仔细斟酌,确保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保证学校利益不受侵犯。 2、要对相关的工程量清单、造价、建材有明确的界定和说明,杜绝不必要的增项变更,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 3、重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考虑妥善处置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4、明确职责和要求,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5、相关合同须到有关部门备案确认。五、内部招投标原则 1、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特殊需求,经校领导同意施工(签署开工报告)的部分工程和零散工程,可以实行内部招投标,组织、实施、参与人员由校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小组确定。 2、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暂定价以及重大增项、变更的项目内容和价格均须实行内部招投标,但要综合考虑原有招投标的内容及合同约定内容,严格控制投资成本。 3、施工过程中学校控制的工程建设用材的确定严格按《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工程建设用材的规定(暂行)》执行,如遇重大型材或意见不统一时,由天津工业大学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小组同意后实行内部招投标。 4、内部招投标除不需要到政府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开标外,其他程序和步骤均按以上工作程序执行。 5、内部招投标采取在各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以最低价中标,必要时要进行票决。六、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动态造价控制 1、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均应以招投标工作为核心和重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以招投标文件为基本框架,特别是合同价形式、物价浮动因素、政策调整因素、双方的承诺及主材的供贷方式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并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以便在合同履行中控制价格。 2、在施工阶段应加强合同管理,材料用量管理,增项变更管理,型材质量管理等,更要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投资浪费。
3、要把好开标前的审计,开标、评标审计,定标、合同审计,及决算审计关,严格坚持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制度,随时随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要加强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包括设计阶段的技术方案论证,施工招投标时的详细准确的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中严格签证、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努力在设计中体现先进性、科学性、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增加科技含量,加强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做好先进技术和新型能源的利用和推广。 5、要充分发挥监理和代建单位的作用,认真审核图纸、设计规范、施工内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努力做到做到决策层要能随时掌握造价动态,随时能够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