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做药流

2024-12-31 07:47:0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有些女性在出现意外怀孕后,都愿意选择做药流,药流是比较古老的一种堕胎方法,在古时候,民间一般都是采用药物进行堕胎。但是,药流有一定的成功率,有时候是不能做药流的,那么,在呢? 重医附二院学府医院人流专家指出,女性要选择做药流的时候,如果是以下的几种情况,就不应该做药流。呢?以下是常见的几种: 1.女性如果原本就有内分泌疾病(如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就要避免做药流。 2.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患者,要避免做药流。 3.长期服用下列药物:抗癫痫药、抗忧郁药、西米替丁、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阿司匹林、消炎痛等)、巴比妥类药物等慎用。 4.可疑宫外孕者,要避免做人流。 5.有吸烟的女性,要谨慎选择药物流产。 6.女性年龄如果大于40岁,或者有过敏体质者、轻度贫血者、带器妊娠的女性要慎用药物流产。 7.做过人流、生育过的女性也不可以选择药流。 8.女性如果处于急性疾病期,也应该要避免药流。

回答2:

  药流绝对不像感冒一样,吃药前应经过正规的尿检和b超检查,确定符合药流的条件才能进行,服药期间应在家休息,服药第四天一定要住院观察,一周后还要复查尿检和b超。
药流应求助于有一定医疗条件且诊疗规范的正规医院。这些医院的医生更有经验,能够判断出妊娠组织是否已排出,并尽量帮你解决流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比如是否需要清宫药流与人流手术相比,是一种简便、小创伤的方法,但并非人人适用。只有在停经49天之内,年龄在18~35岁之间,没有慢性疾病或过敏性哮喘病史,不是带环怀孕,经b超和尿液妊娠实验确诊为阳性,而且近3个月内没有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孕妇,才可以做药物流产。药流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轻松,除了最常见的腹痛,有一半人会出现恶心、呕吐,还有少数人出现头晕、乏力、畏寒、发热、手脚发麻,甚至真的拉肚子。而且药流后流血量大和流血时间长会让你觉得很困扰。
药流是用药物迫使妊娠组织从子宫上剥离下来,因此对子宫的创伤是同样存在的,所以药流后也需要休息两周,以保证子宫的完全恢复。促进子宫收缩的药物会在第四天服用,多数人都在服用该药的这天排出妊娠组织。但也有不少人延迟排出,有的延迟两三天,时间长的甚至延迟一至两周。
提起清宫,心都吊起来了,这的确是个麻烦的问题。但是目前医学界对于何时才需清宫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只是持续不断地流血容易引起感染和贫血,对身体很有害,所以医生会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需要清宫,三个星期并不是绝对的指标。
  想了解更多,您可以上网浏览搜索:上海八五
无痛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