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症员工的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2024-12-18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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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患癌症员工,如果该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不能在劳动者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仍然无法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且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与 《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即当员工不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不得在该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应当顺延至该期限结束。有关医疗期的长短法律政策也有其明确界定。同时,医疗期并非必须一次休完,医疗期3个月的可以在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回答2:

一家外企的员工王小姐在几个月前被查出患有癌症。根据王小姐的服务年限,她应当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她在休满3个月后立即回到公司上班。现在,王小姐的劳动合同即将在一个月后到期。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员工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再续签的,人力资源部需要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可是王小姐的情况很特殊,人力资源管理部有些困惑。据了解,3个月的治疗中,王小姐并没有采取手术治疗,王小姐病后的表现又看不出来是否必须继续治疗,那么,公司是否可以到期终止王小姐的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与 《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即当员工不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不得在该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应当顺延至该期限结束。有关医疗期的长短法律政策也有其明确界定。同时,医疗期并非必须一次休完,医疗期3个月的可以在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因此,是否可以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首要了解的就是患病员工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医疗期以及享受医疗期的条件。 免责声明:职通专列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职通专列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