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购买农药时,应去有信誉的正规农药经营网点,参考假劣农药的直观判别方法精心选择。购农药必须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存,这是以后处理农药质量争议或药害事故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据。 如果用户发现所购产品为假劣农药或造成不良后果时,可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利益。 一、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用户如发现买回的农药是假劣产品,县对农作物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可凭购买农药的发票或收据,要求经营者调换合格产品或退货;用户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部门农药管理机构或工商等管理部门投诉。 二、无药效或造成作物减产 用户如发现所施农药无药效或造成作物减产,可凭购买农药发票或收据及使用说明书,要求经销者赔偿药款或调换合格产品;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部门农药管理机构或工商等管理部门投诉。 对于作物因施药造成的减产损失,用户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用户可单方或与经营者双方申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仲裁鉴定,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对确属假劣农药造成作物减产又态度恶劣拒不认错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三、造成药害或大面积农作物减产 因使用农药造成药害或大面积农作物减产,用户应即时将药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经营者;经营者应到现场拍照或录像记下药害实况,同时通知生产企业或上级农药批发商;生产企业或农药批发商应即时派负责人前往药害发生地,配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药害事故的鉴定;对药害起因有争议时,可将剩余农药封存,送安徽省农药检定所或其它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共同承担。鉴定材料报安徽省农药检定所备案。 药害起因一经确认,用户可根据实际损失向生产企业要求合理赔偿,如发生争议,经营者应配合用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法院提交用户购买农药凭证,农药使用说明书、经营者进货凭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药害事故鉴定报告和安徽省农药检定所或其它法定机构的药害起因鉴定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要求民事赔偿和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按规定用药责任自负 用户不按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上的方法施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