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能否办理转移?重复部分如何退费?这是不少市民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常有的疑虑。 据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工作人员介绍,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重复缴纳养老保险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转出地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另一种是在转出地和转入地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两种情况在办理转移合并的程序有所不同。 参保人员在转出地重复缴纳养老保险的,应先在转出地进行记录清理,然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清理相关记录,需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清退其他关系。 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和转入地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在办理转入手续后,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退。 清退养老保险是按照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对应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及清退月数计算其需清退的个人账户金额。 (席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