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属于债务问题,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了的有法院介入处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的确,没房子结婚是个问题,有房子要分手更是个难题,要涉及到财产分割、产权变更、贷款等等问题。若双方已协议离婚,且已注明产权及贷款的归属问题,那么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将如何处理呢? 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建议:着先要筹措资金将剩余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取出抵押的房产证;其次凭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将房产证变更到一方名下;最后拥有房产的一方可凭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重新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即可。对于已办理了产权证的可以这样操作,而尚未办理产权证仍在按揭期内的则应和开发企业协商办理相关手续完成产权变更等手续。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解决了房屋产权归属问题;二是将曾经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解冻出来,今后他(或她)将与这套房屋及贷款无任何
你好,主要看离婚协议约定或者是法院判决。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约定谁来承担就是谁来承担。法院判决的话,就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如果没有约定,法院判决中也没有真的贷款房屋进行分配,那么还是双方来承担偿还义务。当然,房屋也还是归双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