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然后采购单位向采购办打申请,申请批复后到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示,公示没人质疑才可以进行。